新一輪降低社保費率的新政也已經在醞釀之中。
由于明年開始稅務部門全面征管社保費,且稅務部門征管能力較強,現實中不少企業未繳或未足額繳納社保費,因此不少企業擔心社保費負擔上升。
為了消除企業這一擔憂,9月國務院召開了兩次常務會議,明確了確保企業總體負擔不增加的原則。即社保現有征收政策穩定,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絕不允許擅自調整。對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同時,要抓緊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方案,與征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
社保費率明顯降低成為下一步明顯降費的關鍵。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近日撰文稱,應由人社部門牽頭,會同稅務等相關部門,在精準測算增收規模的基礎上盡快制定下調費率的幅度。而為確保降低社保費率方案與征收體制改革同步實施,2019年1月1日全國和各級行政管理層級應同時公布和執行統一的增收與降費方案。
在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率等其他因素之后,鄭秉文建議,在目前其他相關參數條件下,假定稅務部門“坐實”絕大部分正規部門的繳費基數并增收萬億元社保費的前提下,養老保險總體繳費率(28%)可下調9個百分點,降至19%(區間為18%~20%)。其中,職工個人繳費率(8%)下調至6%,單位繳費率(20%)下調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