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如何繳納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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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如何繳納出資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方式有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等,但是不能以勞務、商業特許經營權出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東應當如實出資,這是最基本的義務。
2、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直接訴訟和股東代表訴訟的區別是什么
1、依據不同
(1)公司股東的權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為共益權與自益權兩種類型。
(2)股東代表訴訟依據是共益權,股東直接訴訟依據的是自益權。
(3)在股東代表的訴訟中,原告既是股東,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訴訟中,原告僅以受害的股東身份提起訴訟。
2、提起訴訟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1)股東代表訴訟主要是因管理層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護中、小股的權益;
(2)而直接訴訟則是因侵犯股東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護股東合法權益。
3、訴權不同
(1)股東代表訴訟原告僅享有形式意義上的訴權,維護的是公司的利益,實質意義上的訴權則屬于公司;
(2)股東直接訴訟維護的是股東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訴權包括形式上和實質上兩個方面。
4、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地位不同
(1)在直接訴訟中,股東為原告,公司為被告;
(2)在代表訴訟中,被告則是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董事等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3)而公司是否參加訴訟及在訴訟中處于何種法律地位,兩大法系國家有所不同。
5、對原告資格的要求不同
(1)并非任何股東都有權提起代表訴訟。
(2)只有在一定時期內連續持有或當時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東才符合原告資格能夠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其目的是為了防止濫用代表訴訟制度而購買或受讓股份。
6、提起訴訟的程序要求不同
股東代表訴訟一般有前置程序限制,而直接訴訟無此要求,股東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所得賠償的歸屬不同
(1)在代表訴訟中所獲得的賠償是歸屬于公司的,名義上的原告股東不能直接獲賠。
(2)而直接訴訟所得賠償屬于股東享有。
8、訴訟判決結果的約束力不同
(1)代表訴訟的判決結果不僅約束原告股東、被告和公司,還約束其他所有的股東,其他所有股東不得就同一事項再對同一個人提起相同的代表訴訟;
(2)而直接訴訟的判決結果只對原、被告有約束力。
股東直接訴訟和股東代表訴訟是有一定區別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不同的幾個方面,主要是由于依據不同,提出訴訟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訴權不同,當事人在訴訟中的地位不同,對原告資格的要求不同,提出訴訟的程序要求不同。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米多樂財稅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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